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我校201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计划好2016年科研工作,现将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校教职工于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教材、课题、专利、著作权、作品、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项目、学术交流、参与团体、获奖成果等。
二、统计程序
1. 个人填报。由各部门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学院《2015年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交所在部门汇总。
(1)填表要求:论文仅第一作者填写,并注明期刊性质。主参编著作、教材请注明承担的任务及主、参编字数。课题、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项目、专利、著作权、作品仅限负责人填写,参与人不填。负责人须将课题及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项目统计表中的参与人信息注明清楚。
(2)支撑材料: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外文期刊、著作、教材、专利、著作权、作品证书等须提交复印件。其中论文须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和封底,被SCI、EI、ISTP、CSSCI等收录的论文,应提供检索报告。著作、教材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章节的首页、后记等;
2. 部门审核汇总。请各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部门人员填报的《统计表》及支撑材料,汇总后的《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各部门印章)、支撑材料,及相应电子版报送科研与事业发展处。
3. 学校科研与事业发展处组织审核。
三、有关说明
1.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部门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结果准确,年度科研成果表彰及岗位竞聘材料审核均将以报送统计资料为基本依据。
2. 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类项目(包括市级产学研项目,学校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立项项目、预立项项目,学校虽未立项但院系或教职工个人已与社会企业签订协议并实际启动的项目),请填写到《201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之《社会服务》分表中,专利及著作权请填写到《专利及著作权》分表中,以便单独考核。
3. 已约稿待发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统计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可先以正式用稿通知单或出版协议进行备案统计,最终认定应将成果原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后认定。
4. 请以部门为单位认真填写《2015年 度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按电子表格中的项目分类准确统计,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将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交至科研与事业发展处113室。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81655836
E-mail:kyfzc2007@126.com
附件:2015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