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科研氛围,调动教职工科研工作积极性,推进我校科研事业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校级科研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校教职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条件
论文类: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担任第一作者,并于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内发表在北大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4年及以后的版本)和国际合法期刊上的论文。
课题类:(1)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担任课题负责人,且在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内按期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2)研究成果须注明项目来源与编号,且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利等标志性成果;(3)产学研项目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著作类: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担任第一作者,并于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内公开出版的著作(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如专著、编著等,不接受教材形式的申报。
知识产权类:(1)必须是我校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并于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如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2)学校鼓励已取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产学研项目,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1)《校级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成果及其佐证材料1套,《汇总表》1份。
(2)成果及其佐证材料要求:
①论文类:论文须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和封底。国外核心还需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② 著作类:著作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章节的首页、后记等。
③ 课题类:提供结项证明复印件,产学研项目还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合同),或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
④ 知识产权类:提供知识产权的复印件,知识产权转化的证明材料。
2.报送方式:按2016年和2017年分开申报、分开统计,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科技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支撑材料最好PDF格式)。《汇总表》需经学院(或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再行报送。
3.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87996679
邮箱:kyfzc2007@126.com
地址:光谷校区行政楼科技处111室
附件:
1 校级科研成果奖申报表.doc
2 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