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我校2019年度科研工作情况,2020年科研工作计划,现将2019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191月1日-201912月31日

统计人员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统计科研成果范围

1.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2.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

3.学校科技处组织申报立项的各类课题及已在科技处备案的非学校途径组织申报立项的各类课题;

4.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著作权

5.已在科技处备案且经费已到账的横向项目

6.学校教职工参与的学术交流

7.学校教职工参与的学术团体

8.学校教职工得的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

四、统计工作程序

1. 个人填报。各学院部门组织所在单位员工据实填写《2019年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

1)填报要求

①论文:仅第一作者填写,注明期刊性质。

②课题(或横向项目):仅限课题(或项目)负责人填写。课题(或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填写课题组成员姓名,职称评审和专技竞聘科研材料审核中,课题组参与人的课题信息将以此为依据。

③教材或著作:主编和参编人员均要填写,需注明承担的任务,及主、参编字数出版社出具证明

④专利(含著作权):专利权人填写。专利权人须需完整填写参与人信息。

  1. 支撑材料:

    公开发表论文复印封面、目录、文章内容和封底SCI、EI、ISTP、CSSCI等收录的论文,应提供检索报告;

    ②著作教材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后记封底等。

    ③专利著作权须提交授权证书的扫描件。

    ④学术交流:需提供参与学术交流的证明材料。

    ⑤学术团体:需提供学术团体颁发的证书等材料。

    ⑥科研成果奖:需提供获奖文件或荣誉证书等材料

    2. 部门审核汇总。各学院(或部门)认真审核部门人员填报的《统计表》及支撑材料,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支撑材料完备。

    3. 科处审核汇总。

    五、统计工作说明

    1. 请各学院(或部门)高度重视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年度科研绩效考核、年度科研工作表彰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均以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为依据,凡是未填报的科研成果,科将在上述活动中不予确认。

    2.未在科技处备案且经费未到账的横向项目不在统计之列。

    3.非科研工作的获奖不在统计之列。

    4.已约稿待发但暂时无法提供原件的科研成果,可先以正式用稿通知单或出版协议进行备案统计,最终认定应将成果原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后认定。

    5. 请学院(部门)经所在单位科研负责人签章后,于201912月2日前将《2019年度科研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份(含支撑材料)报送科技111室,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87996679

    E-mail:kyfzc20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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