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科研过程管理,规范课题结题鉴定与结题证书申办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有关规定和省教科规划办最新要求,现对武汉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与结题证书申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点课题、专项课题
(一)申请结题鉴定
由市教科规划办统筹管理结题评审工作。
申请结题鉴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项一袋;档案袋或文件袋封面注明课题重要信息并打印材料目录:
1.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不含附件)
2.结题研究报告
3.支撑材料 请按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成果复印件(请复印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等)等材料依次装订;另附成果原件。
4.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大变更申请表
重大变更申请不能晚于结题期限前1年时间(如有变更,请填写《课题重大变更申请表》三份,及时向市教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审批)。
5.课题研究报告查重结果
6.市级规划重点(专项)课题结题审核意见表(市区版)
备注:1.所有结题材料只需要提交一份;2.《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单列,不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另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承担的市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市直职业学校承担的重点课题由市教科规划办全权负责结题相关工作。
(二)申办结题证书
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课题成果鉴定等级评定表(需专家签名)
2.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需专家签名)
3.修改后的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4.结题证书信息登记表(另需现场提交电子稿)
二、一般课题
市级一般规划课题申请结题和结题过程管理均由各区规划办、各市属高校科研处组织。市直属职业学校承担的一般课题结题过程管理由市教科院职成研究室组织。
申办结题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一项一袋;档案袋或文件袋封面注明课题重要信息并打印材料目录:
1.市级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不含附件)
2.课题成果鉴定等级评定表(需专家签名)
3.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需专家签名)
4.结题研究报告
5.支撑材料 请按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成果复印件(请复印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等)等材料依次装订;另附成果原件。
6.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大变更申请表
重大变更申请不能晚于结题期限前1年时间(如有变更,请填写《课题重大变更申请表》三份,及时向市教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审批)。
7.课题研究报告查重结果
8.结题证书信息登记表(另需现场提交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