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正在开展2025年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

二、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为10万元。

三、项目申报

(一)规范申报。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5年6月—2027年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涉密项目应进行脱密处理后再上传)。

(二)简化管理。项目经费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项目验收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制订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并报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备案。项目立项后不另行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进行验收。

(三)单位推荐。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按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确定推荐项目,并将单位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等报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四、相关要求

)项目申请人要求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以申报项目当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应具备承担科研课题研究的能力,且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科技人员。

)相关限制

已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均不得申报。同一申请人当年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每个重点方向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4项,重点方向之外的其他方向项目申报数不得超过2项;其他单位项目申报总数不得超过2项。

)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应及时向市科创局报告。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获奖、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Wuhan)并注明项目编号。

五、材料提交

请项目申请人于2025年3月30日之前登录我校科技管理平台(https://cas.whvcse.edu.cn/)进行填报并上传电子版申报书,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将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待校内评审通过并公示后,集中向外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秋红027-81655836

地址:光谷校区(东院)行政楼113办公室

附件:

1.2025年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计划(晨光计划)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学报编辑部)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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