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校级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科研氛围,调动教职工科研工作积极性,推进我校科研事业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校级科研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我校教职工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各类奖项的条件:

1.论文类: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担任第一作者,并于2015年发表在北大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11年及以后的版本)和国际合法期刊上的论文。

2.课题类:(1)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担任课题负责人,且在2015年按期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含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类);(2)研究成果须注明项目来源,且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利等标志性成果;(3)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类课题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合同),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3.著作类: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担任第一作者,并于2015年公开出版的著作(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如专著、编著等,不接受教材形式的申报。

4.知识产权类: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担任第一作者,并于2015年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

二、   申报要求

1.根据自我申报、自我举证的原则,申报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校级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成果及其佐证材料。要求:

①论文类:论文须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和封底。国外核心还需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著作类:著作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章节的首页、后记等。

  课题类:提供结项证明复印件,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合同),或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

  知识产权类:提供知识产权的复印件、及知识产权转化的证明材料。

    2.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科研处。内容包括:

《校级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5份,成果及其佐证材料5套,《汇总表》1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支撑材料最好PDF格式)。《汇总表》应认真校对,经学院(或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再行报送。

2.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燕


邮箱:kyfzc2007@126.com

地址:光谷校区行政楼科研处113


附件:

1 2015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表.doc

2 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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