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研〔20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人认真学习通知精神。
二、申报办法
(1)申报人填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6)》(附件2),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2)报送材料:《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参评成果材料论文5份、著作3本、研究报告5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
每份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于2016年9月16日前申报材料的纸质与电子版报送科研处11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燕
邮箱:kyfzc2007@126.com
附件:
1.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2016)
2.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6)
3.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6)
第七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