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科技处对我校历年各级各类逾期未结课题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对课题清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课题结题的重要意义
课题结题是课题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整个课题研究的工作总结。课题结题与否,不仅关系着个人的科研诚信和学术成长,也影响着课题立项单位对我校科研管理水平的评价。因此,课题负责人务必要高度重视课题结题工作,确保课题按期保质保量结题。
二、课题结题的基本原则
1.所有立项课题均应在《课题申报书》承诺的结题时间内结题。
2.课题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应在《课题申报书》承诺的结题时间之前,填写《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向科技处提交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经科技处和课题主管单位批复后方能执行。
3.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研究周期,市级及以上课题最长为五年,校级课题最长为两年。研究周期起始时间从课题立项文件下达的时间算起。
4.一个课题仅允许办理一次延期结题申请。
5.除课题立项单位明确由立项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的课题外,各级各类课题的结题评审工作由科技处负责组织。课题负责人自行聘请专家进行的结题评审,其结果科技处将不予认可。
6.课题结题后,结题材料或结项证书均需在科技处备案,未备案的科研课题,科技处在职称评审和岗位晋级材料审核中将不予认定。
三、清理历年各级各类逾期未结课题的具体措施
1.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逾期未结课题,以立项时间为准,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周期超过五年、校级课题的研究周期超过两年,且至今未向科技处提交任何延期结题书面申请的,将自行销项,科技处将不再受理此类课题的结题材料。
2.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逾期未结课题,以立项时间为准,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周期未超过五年、校级课题的研究周期未超过两年,且至今未向科技处提交延期结题书面申请的,应于2021年1月15日前向科技处提交相关书面申请,说明延期结题原因并承诺结题时间。申请延期的时间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点执行。
3.课题立项单位逐年清理结题且明确逾期不再受理结题材料的,课题将自动销项,科技处将不再受理此类课题的结题申请。如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以前的立项课题、湖北省职业教育学会2018年以前的立项课题等。
4.《历年各级各类逾期未结课题一览表》将发送至各学院(或部门)科研负责人,请各学院(或部门)务必通知到相关课题负责人。
联系人:万老师 王老师
科技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