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号) 精神,经教职工申报、科研处审核、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专家评审,我校推荐申报的5项课题,获准立项4项,现予以公布。
请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立项单位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研究工作。课题负责人应在立项的3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向科研处提交纸质和电子开题报告。课题的研究成果,应在适当位置标注课题来源及编号,作为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
附件: 省教育厅2015年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xls
上一条:关于公布省职教学会2015年度科学研究课题评审立项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教育部青年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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