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伴随立项课题数量的激增,课题的结题任务日益艰巨。为减轻课题负责人负担、节省结题经费、保证结题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科研处拟对各级各类课题的结题工作按照“原则上重点课题由科研处单独组织评审,一般课题由科研处集中组织评审”,相应的结题费用亦按重点课题由课题组承担,一般课题由科研处承担的方式进行。根据这一思路,科研处初步定于今年4月中旬组织本年度第一次集中结题。为做好此次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立项、且具备结题条件的科研课题。
二、结题程序
1.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向科研处提出结题申请。
2.科研处审核后,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做好结题汇报准备,要求PPT,时间15分钟。
3.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课题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结题材料,并按要求报送结题材料至科研处。
三、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
主件:
①结题申请书(见附件1)
②结题报告书或结题评审书
③研究报告
附件:
④项目申请书
⑤立项文件
⑥开题报告
⑦中期检查报告
⑧阶段性成果,如论文、教材或专著、专利、软件、产品、工艺或技术等。(成果必须是在本课题研究期内产生、与课题有关的科研成果,与申请书中预期成果一致)
⑨其他过程性材料,如调查问卷、访谈提纲等。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请课题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研究成果是否标注项目来源及编号,参与人的信息、顺序是否必须与《申请书》一致。
3.原则上不提前结题。
四、其他事宜
各级各类课题结题审批表或报告书等表格,见科研处网站表格下载(网址:)
联系人: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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