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鄂教高[2015]1号)精神,经教职工申报、科研处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我校推荐申报的2项课题获准立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迅速开展课题研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确保课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开题工作须在立项后的3个月内进行,并将开题报告纸质版一份交至科研处。课题研究成果须在适当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及编号,作为课题结题的依据。
附件:201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xls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高峰论坛的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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