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年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鄂教职研[2014]12号)(附件1)要求,2012年、2013年立项的职业教育科研课题应于今年年底结题。现就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对象
根据省职教研究中心要求,所有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两年。延期结题需提前一年申请,延期时间统一为一年,且每项课题只可申请延期一次,否则按撤项处理。因此本次需结题的对象有:
1. 省职教研究中心2013年立项课题(附件2)。此前未提出延期申请的,科研处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 省职教研究中心2012年申请延期结项的立项课题(附件3)。此类课题务必结题,否则将按撤项处理。
二、 结题要求
1.本次结题工作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组织实施,结题依据为《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
2.各结题组织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3日前,将结题工作组织情况、结题评审情况及各项结题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内容包括:《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5)、成果主件(专著或研究总报告)、成果附件(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决策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过程性材料。除专著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册。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81655836
电子邮箱:kyfzc2007@126.com
附件:
1 省职教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年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2 2013年立项课题名单.xls
3 申请延期结题的2012年立项课题名单.xls
4 湖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
5 湖北省职业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