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开放大学重大科研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重点围绕《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国家开放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工作部署,深入研究世界一流开放大学基本规律和实践问题,发展科研创新团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产出服务教育决策和教育教学实践的创新成果。

二、项目要求

本年度重大科研项目主要面向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科研人员。重大科研项目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共发布5个选题研究方向,每项研究子课题的数量不超过5个,合作单位不超过3个。每个选题只确立1项,每项资助20万元,研究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开放大学科研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人在相关研究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重大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请。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本次申报中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三)内容要求

1.申请人须按选题研究方向(见附件2)进行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申报须按照《国家开放大学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研究突出重点,体现有限目标。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进行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对同类课题研究现状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协同创新,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3.预期研究成果突出应用决策导向,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最终成果形式包含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专题数据库、应用软件、发明专利、论文著作等。

三、校内申报流程

1)2021年7月29日到2021年8月27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重大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2)2021年8月28日到2021年9月5日,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后,将审核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的材料快递至国家开放大学。

 

联系人:万民标

联系电话:87996679

邮箱:kyfzc2007@126.com

地址:光谷校区行政楼111室

科技处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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