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轻工行指委[2021]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申报。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课题的申报须紧密围绕主题,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论证充分。理论性研究要求具有开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性研究要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课题。为顺利推动课题研究的开展,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课题项目所在单位应进行相应的支持与资助。
2.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
4.本次课题申报设有数量限制,要求每所院校申报课题总量不超过10个,请各校由科研或教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课题负责人)。
5.课题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课题申请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或者属于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项目,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三、申报范围
本课题项目申报涵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层次。
课题项目申报应立足轻工各学科专业,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群)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实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评价、信息化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持续、深入的专项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提交既能切实反映轻工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又能体现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水平的研究成果。申报者可根据学术积累和研究兴趣自拟题目或自选方向,课题的名称表述应科学、严禁、简明、规范。
四、立项与结项
1.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专项评审办公室,由评审办公室根据课题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将由评审办公室向项目负责人发出立项通知。
2.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正式发表的论文、专著);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或教材的,将不予立项。
3.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即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不得晚于次年9月30日,个别综合性较强的课题可适当延长至二年。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结题报告上交,由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题报告进行评审鉴定,评审通过课题将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
五、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至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汇总表》一份、纸质《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同时将电子版《课题汇总表》及《课题申报书》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万民标
联系电话:87996679
邮箱:kyfzc2007@126.com
地址:光谷校区行政楼111室
科技处
2021年6月8日